由于项目区一些地方管理粗放,忽视质量,加之自然条件的原因,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较低,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效果。国家林业局近日向项目区省(市)林业厅(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造林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项目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将今年国家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县(旗)、乡(镇),确保春季造林不误。要科学制定县级经营设计,合理安排造林任务、林种比例、树种选择、植被配置,落实山地建设任务。
按照良种适地、适树、适种、壮苗的原则,搞好苗木生产组织。工程造林采用一、二级苗木。提倡就近造林育秧,实行定点育秧、合同育秧、定向育秧。做好生产运输,保证苗木成活率。严格苗木检验检疫制度,不合格苗木不得使用。
要推广实用防砂技术,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要广泛应用保水剂、生根粉、地膜覆盖等抗旱保命技术,选择抗旱树种,推广容器育苗造林技术,加大“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主体管理模式”推广力度,不断总结和优化沙地管理模式。
要加强造林作业各施工环节的管理,严格控制整地、育苗、种植。各操作环节在监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对造成造林质量事故的,通报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要加强新建林地的抚育、管理和保护,保护项目管理成果。要建立护林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人员,签订护林公约,全面落实新建林地管理和保护责任。